你的位置:开发定制app多少钱 > 资讯app开发费用 > 【执法观点】关于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特定区域内餐饮服务项目限制的理解
发布日期:2024-12-19 12:33 点击次数:113
原创 宗广和 城市管理综合之家 2024年08月23日 15:40 浙江
关于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特定区域内餐饮服务项目限制的理解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愈发显著。其中,餐饮行业因其产生的油烟、废气、异味等问题,对城市大气环境和居民呼吸健康造成直接影响。因此,《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明确了对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行业予以禁止与规范的法律规定,为确保该条在执法实践中的准确理解与适用,在执法实践中予以明确,特此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的几处关键词试做专项解释。《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一、“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1.“居民住宅楼”,指以居住为主要功能的楼房,通常用于家庭居住;2.“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同时具有商业和居住功能混合的建筑,但商业部分没有为餐饮项目设置专用烟道系统,可能导致餐饮项目的油烟、异味、废气可能无法得到有效排放,从而影响居住区域居民;3. “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指商住综合楼中,与居民居住楼层直接相连的商业楼层。这3类建筑属于建筑方面地域界定,即其他建筑不在《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约束范围。 二、“专用烟道”。法律没有规定专用烟道解释,经查阅,《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称为共用排气道。建筑工业行业标准《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JG/T194-2006)称为“排气道” 。建材行业标准《玻璃纤维增强水泥排气管道》(JC/T854-2008)称为“排气管道”。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均分别称为“排烟道、排气道”。国家标准《通风管道耐火实验方法》(GB/T17428-2009)称为“通风管道”。“专用烟道”是建筑设计中用于排除厨房烟气或卫生间废气的竖向管道制品。在不同的规范和标准中,这一设施也有不同的称呼,如“共用排气道”、“排气道”、“排烟道”、“通风管道”等。这些称呼虽然有所不同,但都指的是同一类设施。 三、“新建、改建、扩建”。1.“新建”指的是从无到有地建立起一个新的餐饮服务项目,包括其空间布局、设施设备等;2.“改建”是对已有建筑根据经营需要进行的功能性调整,使其能够满足新的经营需求或提升服务质量;3.“扩建”是在原有基础上通过增加面积、层数或功能区域来扩大餐饮服务的规模和范围。“新建、改建、扩建”被视作一种重要的行为认定,它所指的并不是单纯的某一个小的改造行为,而是涉及到对餐饮服务项目整体的重大改变,从而影响到原建筑空间、结构、布局的整体改变。这种“新建、改建、扩建”的后果必须是“产生油烟、异味、废气”,这两个要件缺一不可。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那些没有“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改变,如对包间的单纯装修、内部设施的更新等行为,这里不能被认定为“新建、改建、扩建”。这些行为虽然也是对餐饮服务环境的改变,但它们的性质和影响范围与上述三种行为有所区别,资讯app开发费用因此不纳入“新建、改建、扩建”的范畴。 四、“产生油烟、异味、废气”。1.“油烟”是指食用油和食物在高温条件下,产生的大量热氧化分解产物,《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规定了饮食业单位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的最低去除效率,以减少油烟对大气环境和居住环境的污染 ;2.“异味”是指指的是由食物加工和烹饪过程中产生的不愉快或刺激性气味,这些气味可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餐饮项目产生特殊气味时,参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指标执行;3.“废气”是指的是在食物烹饪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气体,排放标准参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主要指在食物加工和烹饪过程中涉及煎、炒、炸、烧烤等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制作工序。这些制作会产生大量的污染物,如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对空气质量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五、“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中“相邻。在商住综合楼中,“相邻”通常指两个不同功能区域(即商业和居住)通过某种形式相连。不论是上下相邻(如商业楼层在居住楼层的下方)还是左右相邻(如同一层内,商业区与居住区相临),都可以被视为相邻关系,实践中一般将“相邻”理解为“相连接”,即上下相连接,或者左右相连接。具体相隔几层为“相邻”需要根据建筑的设计、布局以及当地的规定来确定。在实际应用中,应结合具体项目情况和专业人士的意见来确定这一概念的具体应用。 六、“餐饮服务项目”。餐饮服务项目是指为顾客提供餐食和饮料的商业场所或商业活动。在各类餐饮服务中,也有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项目,这类项目在加工经营过程中不会释放出对环境和周边居民造成影响的污染,如甜品店、炖品店和奶茶店等都是这类项目的代表。综合《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理解,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不受《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约束。 八十一条是《大气污染防治法》中涉及油烟的关键条款,我们在实施该条的过程中,还应结合该法的立法目的及其他相关法条,构建严密的法律解释体系,并且期待在未来的地方立法中,能够进一步对该条予以细化和完善,以实现法律的有效实施和环境保护的最终目标。作者:山东省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宗广和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